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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的第一次出庭

十分年輕的法官坐在庭上,真的是高高在上喔

出席者,除了我和盜打電話的鄰居,還有中華電信的工務代表郭先生

法官問話直接了當,重點都在鄰居是否承認的行為

可惡的鄰居還請了律師,一切問話都由律師代為答覆

律師強調,他們承認盜打的行為(不是誤打),但不承認盜接線路,也願意賠償和解

法官轉問了解技術的郭先生

郭先生表示,除了盜接沒有其他方法可以使用他人門號

法官只問我一句話"大律師要和解,你有何條件"

我只回答"他沒有承認盜接,我沒有得到答案,我不接受和解"

法官就直接結束"反正還會開偵查庭,到時候再說"

庭後,律師一直轉達鄰居的誠意,也就法律的層面解釋"承認盜打"的刑責和"承認盜接"是一樣的

所以希望我相信鄰居一定沒盜接,只是貪小便宜的偷打電話,他不是那麼壞的壞人

鄰居也著急的跟著解釋,又搬出了在教會的侍奉和學校家長會的服務

證明自己的人格,可是,人格高尚的人為何會如此貪圖便宜呢?

我告訴律師,除非他合理的解釋技術上如何做到,

讓我可以避免其他人的侵害,否則我不接受

下次

我也找個律師來壯聲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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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九斤的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