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解,破局了

對方回應我的"道歉誠意":

賠償我2萬,公益捐款3萬

也有牧師 同意為他背書,協助他在信仰上的認罪和改進

真的是,兩~三~萬

原來,我的苦難和身價只有兩三萬,

用兩三萬,打發我ㄧ下,吼

聚會時,大家七嘴八舌的發表意見

大家一致認為,兩三萬絕對沒有懲罰的意義,也不足以表達道歉的誠意

最後,歐巴桑們建議,依據我的"身價",應該在兩三萬後面加個零

也不用介意對方"討價還價",就算"玩一下",也不錯

讓對方也體會一下,"忐忑不安"的感覺

接著我和法律系畢業的學生討論,了解所謂和解的程序,

我回信給律師

我認為合理且有意義的和解金額如下:

我個人的賠償20萬,公益捐款30萬,

待同意

請擬定和解契約,並由長老簽名

開庭當天,

請出具(以我的名義)公益捐款收據、中華電信收據之書面資料作為附件

當天交付和解金(現金)

簽訂和解契約

完成和解程序

十多天後

律師回信了

您提出之條件超出支付能力,

且他們家目前的經濟狀況確實陷入困境,

實在無法負擔您所提之和解條件,請   見諒。

所以,破局囉

朋友問我,會不會又像之前一樣的不安

我說,"不會,我決定給他機會,他不要"

而且,教會牧師長老已經知道他的行為,也承諾會帶領他了

我想,對方應該打打算盤,算出這個金額並不划算

就算被判三個月,易科罰金也不過九萬阿

那麼,就繼續法定的程序吧

原諒,是門功課,不容易

願意付出代價的有誠意的道歉,才是難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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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斤的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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